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人社中心)
浏览:2622次'时间:2020年5月28日

 

 

 

 

 

 

 

2020年县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文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0

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和人才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提供人力和人才相关服务。

(二)为全县创业带动就业和创业孵化基地创建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

(三)组织实施人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相关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五)为全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民政业务提供相关数据服务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服务。

(六)承担乡镇事业发展服务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新宾满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 新宾满族自治县劳动监察和殡葬管理执法大队

(3) 新宾满族自治县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4)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5) 乡镇林业站

(6) 乡镇企业服务站

(7) 乡镇社会事业站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上级专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及所属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    2,691.33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2,691.33万元(此单位属新成立单位,与上年没有可比性),比上年增加    万元,增长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2,673.33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8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984.76 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       ;二是      ;三是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2,691.3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    万元,增长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万元,增长    %;项目支出增加    万元,增长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       ;二是      ;三是         

    二、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及所属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91.33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73.33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8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25.74支出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6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  931.8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6.38万元,资源勘探101.71万元等…;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14.8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8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85 万元,项目支出984.76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91.33万元,比上年增加    万元,增长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       ;二是      ;三是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2,691.33 万元,同比增加支出    万元,增长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万元,增长    %;项目支出增加    万元,增长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       ;二是      ;三是         

    三、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及所属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1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2.85万元。

    人员经费1,514.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9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2.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0.2万元、公务接待费 2.56 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    万元。2020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    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    万元。主要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机关及所属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  万元 技术性服务   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其他用车  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 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 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公益岗位补贴:放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应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副本07_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人社中心)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