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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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各项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助拟定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规范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等职能。

(三)负责全县河道内堤防及防洪设施等建筑物的工程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负责全县河道、堤防的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负责水产优质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

(四)负责全县水利、水产技术开发、推广、培训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项目技术审核、审查、评估工作;参与水利相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协助对建设项目制定节水措施方案;组织全县水资源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用水企业节约用水工作。

(六)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负责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新宾监测点的运行,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协助水土保持方案评审。

(七)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修养护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村级水管员、库管员与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全县农村涉水事务。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财政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新宾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2626.2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各项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助拟定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规范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等职能。

(三)负责全县河道内堤防及防洪设施等建筑物的工程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负责全县河道、堤防的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负责水产优质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

(四)负责全县水利、水产技术开发、推广、培训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项目技术审核、审查、评估工作;参与水利相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协助对建设项目制定节水措施方案;组织全县水资源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用水企业节约用水工作。

(六)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负责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新宾监测点的运行,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协助水土保持方案评审。

(七)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修养护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村级水管员、库管员与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全县农村涉水事务。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是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2626.25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收入预算   262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566.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001.8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7.67万元。2020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由原来水务局所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水土保持监督站、水资源办公室、河务管理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水利总站、水政执法监察大队7个机构整合组建,无法核算增减情况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总体情况支出2626.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0万元,农林水支出1444.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5万元2020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由原来水务局所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水土保持监督站、水资源办公室、河务管理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水利总站、水政执法监察大队7个机构整合组建,无法核算增减情况

    二、关于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6.25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566.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001.8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7.6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626.25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0万元,农林水支出1444.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2626.25万元。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由原来水务局所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水土保持监督站、水资源办公室、河务管理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水利总站、水政执法监察大队7个机构整合组建,无法核算增减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总体情况支出2626.25万元。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由原来水务局所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水土保持监督站、水资源办公室、河务管理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水利总站、水政执法监察大队7个机构整合组建,无法核算增减情况

     三、关于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2.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3.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9万元。

    人员经费693.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4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四、关于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

2020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由原来水务局所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水土保持监督站、水资源办公室、河务管理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水利总站、水政执法监察大队7个机构整合组建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XX局机关及所属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    万元,其中:购置设备及制服等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  万元 技术性服务   万元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  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三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水利服务中心_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