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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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标准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落实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负责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负责制定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与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负责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评价。

(十四)负责开展生活饮用水、食品检测;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生化、血清学检验检测;开展分支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化学污染物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理化指标日常和应急检验。

(十五)负责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女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防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工作;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十六)负责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结核病防治信息;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并实施新生儿卡介苗接种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包括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   

新宾满族自治县结核病防治所

新宾满族自治县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

新宾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895.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986.4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6%。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86.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15,249.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9%。主要是医疗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660.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5%。主要是2019年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决算填列按预算会计填列新旧制度衔接资金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513.08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年初结转结余增加。

(二)支出总计30895.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544.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6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26.5万元,资本性支出50.54万元。

2.项目支出5,274.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7%。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计划生育事务、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513.08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年末结转结余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883.36万元。

  主要是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决算填列按预算会计填列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各项资金结转、医疗机构收支差等原因形成的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223.35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一是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决算填列按预算会计填列医疗机构的收支差;二是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时事业基金、盈余转换形成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8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0.97万元,项目支出4825.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6.83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36%。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86.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09万元,占2.57%;卫生健康支出7695.94万元,占96.3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84.13万元,占1.05%;其他支出1.27万元,占0.0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0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1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50.6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32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死亡抚恤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伤残抚恤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卫生健康支出7695.9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6.67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事业单位医疗62.35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84.1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84.13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6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6批次,908人,3.75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9%,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66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6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4万元,比上年增加18.03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办公取暖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卫健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卫健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8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涉及资金2040.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公立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公立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XLS

附件1:2021年卫健局整体绩效自评表(1)(1)(1).doc

附件2:2021年卫健局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