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3570次'时间:2022年1月12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经过梳理统计,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机制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班子成员、股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对岗位安排、人事安排、财务工作、农资打假、绩效考核目标、农业项目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讲评、行政许可(审批)办事程序、“惠农贷”情况、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文件发放等工作信息公开,落实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机制和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规范信息发布基础工作,制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

(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多种形式公开信息

1.坚持信息公开,实行便民服务。在工作中,我们利用电子屏、公开栏、网络等将各部门工作职能、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具体办事程序、办事步骤、政策规定等信息予以公示,同时将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及电子信箱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同时,及时报送开展的各类活动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动态。

2.开展便民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按照营商局的部署,对行政许可、行政奖励等“10+1”进行完善,能简化的简化,能进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项进大厅办理。全面清理本部门的行政职权。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全年办理行政许可535件。

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并上报了《2021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一步规范了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4.认真落实征求意见备案制度。今年我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的6项议题,在上会之前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利益相对方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和征求意见稿报县政府公开办存档备案。

(三)认真落实民心网工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1.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今年承办了建议和提案共29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10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9件,办结、走访、满意率100%,解决或基本解决22列入计划解决7件。

2.认真办理民心网8890民情民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共收到8890民情民意诉求平台直办件4件,及时回复率均为100%,办结率100%.其中,其中参与评星3件,得5星4件。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13件,及时办结13件,参与评星13件,得5星13件。

3.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全年信访案件2件,办结率百分之百,满意率百分之百。

业务接待、解答群众来电来人咨询土地确权、惠农政策、惠农贷款等政策436人次。共受理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8起,其中调解4起,仲裁4已经仲裁3起,调解5起。2021年惠农贷放款36笔,2578万元。涉农创业担保贷款放款535笔,9947.3万元

(四)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

我局参加县政府办组织集中开展 “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发放资料、讲解政务公开必要性,拉近了政民间的距离,另外利用LED屏开展宣传,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及时更新民生大数据。及时按照县纪委要求,更新我局涉及民生的项目、政策等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2

0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实”。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二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比较重视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

今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将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