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市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176次'时间:2022年1月12日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宾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原则、工作目标、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流程。三是开展信息安全自查,通过自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完善整改加固措施。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充实专业人员,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五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着力加强网上公开,注重新型媒体的应用,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打造便捷化政府和公众信息交互平台。

截至目前,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食品抽检信息4次,内容包括522批次抽检信息;药品处罚信息4次内容包括行政处罚信息5条。

2021年,我局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群众可根据“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提示和流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信函、电话咨询、当面提交公开申请等多种方式申请信息公开。全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和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任务层层分解,督办落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有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2021年的工作,总体来说公开内容更规范,公开范围更广,公开质量更高。但也存在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部分内容公开力度薄弱,部分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发布不及时的问题。

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规定和各级各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年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的工作,总体来说公开内容更规范,公开范围更广,公开质量更高。但也存在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部分内容公开力度薄弱,部分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发布不及时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