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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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1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信度,根据《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12]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规范内容为依托,以创新方法为手段,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阳光民政,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局长关宝发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志富同志、黄金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及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综合办公室主任底会宾同志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各股室密切配合、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基本内容以及相关措施和工作规范,提高了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3、规范公开内容。加强行政电子监察系统管理,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信息不公开外,对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指南、服务承诺、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有关政务信息内容对外公开。
    (二)创新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在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我们按照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进行了信息公开。
    1、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今年年初,根据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新宾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新宾县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形式和方法进行了规范,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
    2、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局机关各股室和殡仪馆、婚姻登记处等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程序、标准、时效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勤政廉政等情况以及我局制定印发的各种文件、简报、报告、工作动态等非涉密信息及规范性文件都及时进行了公开,并定期向县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移交公开文件。
    3、实现了民政业务公开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局正式文件形式公开,拨款文件在发给各乡镇政府的同时,还报送市局等有关部门,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阶段性工作进展等情况,在局长办公会议和机关干部大会上公开;三是各种救助、优抚、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办理程序等,全部在各相关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了公开;四是将优抚工作、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五保、老龄工作、婚姻登记等工作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编制成便民服务宣传手册发给广大群众,让群众知晓,增强了办事透明度。五是将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名单、电话以及局机关督察室电话制成服务联系卡发给广大民政对象,便于服务、便于监督。同时,我们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还设置了链接,及时更新我局的基本信息。
    4、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保障工作。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民政对象之家”接访工作机制,提高民政对象来我局反映问题、咨询政策的质量,提高满意度。今年全年共接待920多人次,解决疑难问题645件;接诉求电话4次,解决3件;收访323件,劝访210人次,解决189件;代访30人次,解决23件;约访2人次,解决2件。我县的“民政对象之家”接访工作机制,得到了省民政厅的高度重视,并同时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充分肯定。今年9月18日,民政部在江西婺源召开了全国民政系统信访工作会(每5年召开一次,这次会议是相隔7年才召开)。会上,县委书记王树成同志代表我县就我县的“民政对象之家”民政信访接待经验在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二是积极主动地开展和参与了“5.15政务公开日”的宣传活动,设置了宣传站,发放了宣传资料。三是定期向县政府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动态信息,并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市、县政务公开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民政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1、严格执行部门综合预算和重大项目预算制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民政系统无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问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机关财务开支实行原始单据由办公室审核,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报销的制度。
    2、加强对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实行有效监管。局机关以文件(新民发2012年【14号】)形式下发了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资产所有权不变、管理权不变、支配权不变的原则,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明确规定了局属企事业单位自主财务审批额度、上报局分管局长财务审批额度、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的财务审批额度,合理合法安排支出。
    3、建立了民政专项经费款物规范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将城乡低保资金和五保户分散供养等款项,采取“民政编制发放方案,财政审核拨付,银行机构代理直达个人账户”的措施,减少了中转环节,堵塞了发放过程中的漏洞,确保了各项民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4、开展了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察。6月份,由局班子成员带队,联合县财政局主管部门一起对15个乡镇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救灾等资金的发放情况和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并督促进行了整改。
    二、主要成效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注重创新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我局各项政务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建设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制”、“审核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更好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行为,杜绝了不公正、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
    三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使民政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施政及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推动了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使局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五是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改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民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及时、全面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各股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上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有关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健全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推进我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