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5992次'时间:2016年2月25日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定,在推进体制调整、机构改革的同时,围绕公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市场秩序维护等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的特点,积极主动、完整及时地公开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抓制度规范,实现体制调整机构改革平稳过渡 
    今年年初,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原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体制调整、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期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内容、方式、途径、时限、审查、责任追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抓渠道拓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向公众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工作动态和检测信息等。今年以来,我局共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17条,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48条,市药监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条,市质监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条。“3·15”维权活动、“3.31”食品宣传月活动、食品宣传周、药品宣传月等工作的宣传,都产生了重大社会反响。 
   (三)抓重点热点,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主动跟进、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媒体等载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消除公众疑虑。认真贯彻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及配套规定,做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今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认真梳理了由我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相关情况 
    2015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和减免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一是交流渠道有待进一步开拓。县局门户网站尚未开设,与社会公众的交流渠道不够丰富,下一步要进一步探索实现公众之间和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提高信息开放程度。 
    二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探讨和交流,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不予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界定。我局掌握的信息数据大多数与企业关系密切,许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目前国家对此类涉及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范围尚缺乏相关规定。为此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确保国家利益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