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6423次'时间:2017年3月1日
2016年,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3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扎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主抓、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有效增强了各股室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局领导还经常在局长办公会、机关全体人员大会上点评,进行培训指导,布置信息公开工作,从而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科技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科技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将工作信息、科技动态、区域发展等科技情况,通过信息宣传扩大科技工作影响力,让公众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了解科技工作。 (三)坚持常态学习,提高服务水平。我们利用机关集中学习的机会,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府信息工作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的信息公开及保密意识。 (四)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今年的“政务公开日”主题宣传活动中,我局认真筹划、创新形式,开展了生动有效的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当天,我局设立了科技宣传标语,将科技局工作职能、科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程序、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程序、专利技术申请、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内容印制成宣传展板、宣传手册,共发放各类政务公开知识宣传手册200余份,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职能简介、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6年度科技局通过通过网络公开信息21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分别完成包括2015年部门决算及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算等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深化行政权力公开。公布了科技局行政权力事项总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等权力运行结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 四、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更新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政务信息主动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投诉受举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发挥科技部门服务职能。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是与《条例》要求、与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继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宽度和深度,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整改方案: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探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更加有效地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不涉及保密问题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评价等信息进一步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