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9197次'时间:2017年3月2日
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统计服务手段和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统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现将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去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统计法》和“以公开为原则、保密属例外”的信息公开精神,以统计信息网为主渠道及时公布各类统计信息,着力打造阳光统计,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本局认真紧密结合本市统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统计公开力度,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我局发布统计工作动态、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发布统计分析、统计月报12期,制作2011年-2015年统计年鉴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但随着各种专项普查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开展,针对统计工作相关方面的咨询呈现激增态势。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统计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复印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栏目实际存载信息量较少。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统计门户网站功能,进一步充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机制,让公众了解统计调查的重要性、复杂性、法定性,以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的公开化,及时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公开统计调查流程、统计操作规程、统计行为规范和统计数据质量标准,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认同感,使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营造良好的统计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