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9197次'时间:2017年3月2日

 

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统计服务手段和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统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现将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去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统计法》和“以公开为原则、保密属例外”的信息公开精神,以统计信息网为主渠道及时公布各类统计信息,着力打造阳光统计,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本局认真紧密结合本市统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统计公开力度,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我局发布统计工作动态、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发布统计分析、统计月报12期,制作2011年-2015年统计年鉴工作。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但随着各种专项普查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开展,针对统计工作相关方面的咨询呈现激增态势。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统计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复印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2016年,我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计法》和《保密法》的要求,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所有统计信息经分管局长审批后方能对外公开,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真实、保证时效。
    一是扎实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统计信息公开责任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由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上传、发布工作,其他科室密切配合,做到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执行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统计信息网、《统计月报》、新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统计公报》等方式公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严防统计数据泄密。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对统计信息发布、提供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发布形式进一步规范,发布前严格审核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栏目实际存载信息量较少。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统计门户网站功能,进一步充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机制,让公众了解统计调查的重要性、复杂性、法定性,以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的公开化,及时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公开统计调查流程、统计操作规程、统计行为规范和统计数据质量标准,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认同感,使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营造良好的统计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