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浏览:8107次'时间:2019年3月12日

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审计局认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孟宪宾同志任组长,两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专门设施和规章办法。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二)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工作实施。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工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并将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建立了监督和考核评议制度,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积极将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公开。更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及时性,2018年上报公开政府信息24条。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在公开栏进行公开。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本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未发生复议及诉讼情况。

(八)其他情况说明

 未发生泄密问题;无因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认定违法的情况;无因不更新电子政务门户网内容受到上级通报情况;无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受到举报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了任务重、人员少、办公条件有限等各种困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逐步规范。但从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公开内容与公众对公开内容的需求之间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以积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取得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改进措施

1)丰富公开内容。我局将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地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同时,推动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运行过程公开延伸,使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监督。

2)加强宣传及培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新宾满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