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6080次'时间:2019年3月11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统计服务手段和领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统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去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统计法》和“以公开为原则、保密属例外”的信息公开精神,以县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及时公布各类统计信息,着力打造阳光统计,切实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局紧密结合本统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统计公开力度,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进一步深化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统计工作动态、第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发布统计分析、统计月报12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但随着各种专项普查的开展,针对统计工作相关方面的咨询呈现激增态势。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五、统计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复印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2018年,我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计法》和《保密法》的要求,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真实、保证时效。
  一是扎实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统计信息公开责任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由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上传、发布工作,其他科室密切配合,做到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执行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统计月报》、《新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统计公报》等方式公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严防统计数据泄密。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对统计信息发布、提供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发布形式进一步规范,发布前严格审核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9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三)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把政府网站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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