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庙子乡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14253次'时间:2020年1月20日

红庙子乡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 总体情况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我乡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数量上进一步提升;在公开时效上做到及时公开;在公开质量上进一步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6

 7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 没有相应的制度支撑与保障,社会监督基本为零。

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也没有监督主体。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单位着重研究相应的制度与保障,同时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为乡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

二、领导干部观念落后,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缺乏足够的重视。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单位将由主要领导牵头,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使每一位机关干部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