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7335次'时间:2020年1月20日

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内容,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真实、保证时效。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现我局设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2月底,共主动公开政府各类工作信息54条。 

  1、进一步推行环境行政审批公开。我局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要求,推进网上审批,目前我局的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已经由建设单位自行在网上备案,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报告书审批事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审批环节,例如不再要求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纸板文件等。压缩审批时限,报告表审批承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积极做好服务,开展办事承诺制,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截止12月底,受理审批大小建设项目15件,报告表审批15户。登记表备案47户。

  2、及时公布环境信息。我局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涉密的除外)、环评审批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执法信息、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信息。为让群众更加了解县内环境状况,我局定期公开《新宾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公开苏子河地表水、红升水库饮用水源地、县城环境空气和生态功能区噪声情况。 

  3、进一步加强环保法规和环境管理政务动态信息的公开。 我局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新宾县政府网站等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信息,并定期报送重点工作信息;并及时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条例》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另外,我局还采取发放传单、制作专栏等方式加大核与辐射、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相关的政策法规、行动方案、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今年,我局在“六五”环境日发放环保宣传册页1500余份,制作宣传条幅60余条,制作展板25块,在各类媒体刊发新闻信息30余条。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在百货大楼门前发放《环保政策法规手册》200余册,提高了公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4、妥善处理群众环境投诉。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24小时环保投诉电话12369,并在办公楼门口设置群众信箱,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群众意见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并收集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19年12月底,受理12369投诉13件、民心网10件、市民投诉办理单56件,群众其他来电来信来访8件、上级批办件等16件。受理率达100%、办结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设有信函、传真、当面口头申请、电子邮件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我局2019年无依申请公开工作事项。当年未收到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度没有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2019年,我局加大各项政务工作的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环保审批全部网上运行,全部环评审批信息在网站公示专栏发布,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4

 54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15

 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9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162.7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流程、服务性方面还存在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提高政府信息建设覆盖面。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开设环保机构、政务公开、环境管理、自然生态、法规标准、环境科技、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宣教等专栏,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网上公开。 

  (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定期发布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月报、年度环境质量公报等环境信息。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推进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形成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 

(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效率。推进环保部门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强化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环保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