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第九批)
浏览:3264次'时间:2022年11月28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日期

备 注

1

(新)市监药罚字〔20229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大药房销售劣药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大药房

91210422MAOXUPLL4D

张 莉

销售劣药

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第(四)项、第十四条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250.00元;2、处以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一万元(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三倍罚款为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22年11月8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8日


2

(新)市监药罚字〔202210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大药房销售劣药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大药房

91210422MAOXUPLL4D

张 莉

销售劣药

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给予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2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22年11月25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