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城街道兴业社区卫生服务站哄抬价格销售口罩罚款5万元
来源:新宾宣传微信公众号浏览:9733次'时间:2020年2月5日
       1月28日,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转来的市民投诉称:抚顺城街道兴业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疫情期间高价销售口罩。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服务站借病毒疫情之机,大幅度提高口罩销售价格,将疫情前原市场价格仅为每袋10元的3M900口罩,擅自提高到每袋50元进行销售,且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产品质量证明及合法进货发票凭证,在销售过程中只限收取现金,不给出具售货凭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的罚款”的相关规定,拟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