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货运司机的一封信
浏览:57623次'时间:2022年4月2日

货运司机朋友们:

近段时间,新冠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异常严峻。货运司机朋友们因流动性强,途经或停留地区较多,风险较大。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司机朋友们与我们一道阻断疫情在运输链上的传播,筑牢疫情防线,早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一、请您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营运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定时手消,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全面消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凡是来(返)新的司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行程卡为绿色;配合防控人员做好检查登记,扫码,测温等工作。


三、外地货车:需由接收单位填报《货车通行审批单》(乡镇政府提供),提前报县指挥部审批(持有省级以上行业部门和市级以上指挥部通行证的车辆不需审批),相关单位要提前到达检疫点接车。经检疫点查验相关证明后在车门车窗贴封条,由相关单位负责引导至装卸货地,乡镇工作人员要在企业全程监管服务,待货车装卸完毕立即与企业共同引导货车经原检疫点返程。原则上做到“人不离车、事毕立返”,如确需滞留,需报县指挥部审批。


四、本地货车:需持市防指办印制的《车辆通行证》或县指挥部的离市审批单离抚,返抚时由相关单位提前接车、落实闭环管理。去过重点管控地区或未经审批离抚的司乘人员实施14天自费集中隔离。


五、主动报备个人信息。凡是来(返)新货车,特别是疫情发生城市返回的司机或接到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告知与相关病例有时空或轨迹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报备,企业作为接收单位同步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各项防疫管控措施。


希望您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规定。疫情防控,全民参与!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