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中元节期间殡葬陋习整治的公告
浏览:40970次'时间:2022年8月8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净化城乡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抚顺市殡葬管理条例》、《抚顺市倡导文明殡葬整治殡葬陋习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抚顺市关于加强文明殡葬祭祀管理的通告》第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规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摆放花圈和纸扎等封建迷信用品,禁止吹喇叭、放哀乐、鸣放鞭炮等扰民行为。  


二、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林地等公共场所以及森林及林缘抛撒、焚烧烧纸等封建迷信用品及逝者遗物。


三、禁止在林地、耕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建造坟墓。


四、禁止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禁止个别执宾等殡葬从业人员变相坑害群众利益行为。


五、违反上述规定,由民政、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罚;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倡导文明殡葬,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七、本通告所称封建迷信用品,是指烧纸、冥币、纸钱和纸人、纸牛、纸马、纸制金银锭以及各类仿制的房、车、家电等实物。


         新宾满族自治县倡导文明殡葬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