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2020年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部门报送浏览:135003次'时间:2020年11月13日

新宾满族自治2020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0]104)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1 24 小类 53个品目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在省补贴范围内选取确定本地区补贴机具品目。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和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需要。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按照《辽宁省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第批调整)》公告执行(详见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2020年分配我县的补贴资金为700万元,按照往年的补贴情况,今年的补贴资金仍不充足。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县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我县的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推广适合本地农业生产所需的大中型耕整地机械和收获机械,对于手扶拖拉机、脱粒机、灭茬机等小型农机具以及补贴额一千元以下的产品不予补贴。

 

四、操作流程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不足转下年的原则进行。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资金规模不够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按下一年度补贴额办理补贴。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及价格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要求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对于所销售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应如实出具购机发票,提供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

申请补贴。购机者本人到县现代农业和生态产业发展中心(原农业中心农机补贴大厅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农村信用社卡(账)号人机合影电子版照片、购机证明(补贴额万元以上的需出具)等材料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办理牌证照,提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也可使用农机补贴手机APP提出补贴申请)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农机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核实查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按职责分工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机具核验。县农业农村局对补贴机具逐台核实(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核实到村、公示到村。核对发票、机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编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机具铭牌等产品信息是否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核实表》上的信息一致。对大型机具以及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补贴情形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购机者及需要安装验收的机具和补贴对象要组织进行重点核实。

)补贴信息公示。县农业农村局须对拟兑付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姓名、购买机具、购机总额、拟补贴金额及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公示的信息须拍照或取样留存备查。

)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 30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公示、审核把关等工作后及时上报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的资金兑付申请于 30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付资金。

、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为切实把补贴资金落实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县政府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长:谷凤威  委常委主管农业

副组长:贺树新  县农业农村

        有功  财政局

李君伟  县农业农村副局

            财政局副局长

 员:吴国林、赵成喜

 、申玉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君伟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范围、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大事项,审议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完善购机补贴制度和操作程序对购机补贴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全面公开接受监督

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及时公开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农机化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等各类信息,并按规定与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办或指定的网站实现链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和“益农信息社”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附件:1.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工作细

3.2020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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