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19766次'时间:2023年2月24日

马金伶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口腔科室、民营口腔诊所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卫健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且能够提出宝贵建议。

一是公立医院增设口腔诊疗科室。

目前,口腔科作为一项特殊且专业的医疗服务项目,从供给侧看,数量和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我县公立医疗机构的口腔诊疗科室基本都是十几年前甚至更久开设的,现在面临着人员老化,技术相对落后的局面。一直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就面临着人招录困难的状况,由于我县现有的人才引进政策缺乏竞争性和优越性,急需的医疗专业人才很难引进针对这一现状,我局正在与县财政、县人社进行沟通,争取尽早解决人才引进的瓶颈。

二是规范民营口腔诊所收费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口腔诊所的监管是卫健、发改市场、药品监督等多部门承担的监管职责,不同的部门对民营牙科诊所的监管也只侧重于某一方面,对行业整体缺乏有效监管评估,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口腔诊所的收费是由发改的物价部门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按照市场竞争规则,所以出现不同诊所同一项目收费不同的情况。我县现有的口腔诊所是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严格从房屋面积、人员资质、仪器设备等方面把关,全部达到标准化。我局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不论是口腔诊所还是其他类别的诊所,消毒管理一直都是执法的重中之重。

下一步,我局将责成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民营的口腔诊所收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最后,再一次对您提出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承办负责人:李德斌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