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8262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张昊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学前教育的关注,感谢您为我们提出问题并且做出了中肯的建议,您的观点我们非常赞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是有效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现阶段我县部分幼儿园仍存在办园行为不规范,有“小学化”现象,幼儿教师数量不足,保教能力不足等问题。影响着幼儿身心健康更好的发展,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力度规范办园行为,合理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坚决杜绝“小学化”现象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第一,我们多措并举,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首先,督促幼儿园逐步落实为在园教师缴纳五险一金,我县维思德幼儿园、微微幼儿园、启蒙幼儿园等园所已经逐步推进社会保险缴纳,对于幼儿教师以自由人形式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幼儿园通过工资进行补贴,目前我县各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其次,完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将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全部纳入培训体系。每学期都有学前专家对我县全体幼儿教师进行线上或线下培训;学前行政部门联合学前教研部门定期开展全县学前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定期举办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组织幼儿教师参加抚顺市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第二,我们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杜绝“小学化”现象。为规范办园行为,提高我县保教水平,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县将市教育局制定的《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十不准》下发至各幼儿园,要求幼儿园遵照执行,并在幼儿园张贴向家长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教育局每年要进行一次幼儿园“小学化”的专项检查,对于存在“小学化”的幼儿园实行年检、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幼儿园评星定级“一票否决”。

您对学前教育提出的建议我们已经积极采纳并落实,并逐步深入推进,再次感谢您对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承办负责人:石缘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