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0558次'时间:2021年12月29日

王春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解决“新老”负责人对账目及债务交接相关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每到村负责人换届选举以后,存在着以往负责人对在届期间所产生的债务推到下一任领导,而新上任的负责人把责任又推回上一任领导,导致商家货款无人结算。

对如何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现象?我认为首先要依靠制度制约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这是诚信政府的承诺。有些地方的村官上任后,对过去的旧账不认了。这与近年坚持的“有权不能任性”“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是一脉相承的。

“新官不理旧账”,究其原因,有的是前任官员的承诺新任官员不愿兑现,有的是前任官员和债权人有利益关系,换了领导就停了优惠;此外,一些旧账背后利益关系盘根错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一些新上任官员缺乏担当精神,担心被“旧账”所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旧账因此搁置。

“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根源,一方面是个别官员法律意识淡薄、契约观念欠缺,全然不顾违约、毁约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失信后果;另一方面和“官本位”思维有关。一些官员走马上任后,只想着创造自己的政绩,于是对前任官员的各项规划和工作全盘推翻。

“新官不理旧账”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最直接的影响是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极大损害,对政府招商引资极其不利,投资者不敢轻易投资。因此,新官理旧账,既是守护政府诚信形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护市场投资主体利益的必然要求。

改变“新官不理旧账”的困境,除了更新执政观念、提倡责任担当外,还需要制度方面的制约,改变过往的政绩考核标准,必要时还要诉诸法律为债权人保驾护航。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制度规约,防止拍脑袋决策产生“烂账”,又要切实树立起依法行政思维,确保所有决策和规划等依法而为,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改变过往的政绩考核标准迫在眉睫。对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施政思路和施政行为进行监督并给予科学评价,将“新官理旧账”纳入具体评价考核体系,形成正确导向,既鼓励干部大胆创新、再创佳绩,又提醒他们维护发展大局、维护政府诚信、敬畏法律底线。

第三,要赋予“民告官”独立的审判权。契约精神的核心有三方面,一是平等地缔结契约,二是各方遵守契约规定,三是出现争议时有公平的机制,即独立的审判权。

第四,官员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执政理念,从上一任接过发展的“接力棒”,并为下一步发展谋篇布局。

此外,村干部首先要懂法律,其次才是懂经济。村干部应做契约精神的表率,如果官员不遵守契约精神,民间怎么能遵守?

今年两会最后,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向宪法宣誓,有力诠释了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国策。同样,解决“新官不理旧账”,也应当拿出执法守法的敬畏之心、庄重之心。

新官理旧账,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有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