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20331次'时间:2021年12月29日

张雪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宾镇设立共享单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已与抚顺市相关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共享单车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请示,因交通安全、城市管理、人口数量、共享单车停放点的设立,都存在相应问题,现新宾镇范围内电动自行车、三轮摩托车乱占公共停车位情况已越来越严重,我单位一直在对自行车、电动车、三轮摩托车违法占公共停车位、乱停乱放进行联合整治管理,其他委员也提出了关于自行车、电动车、三轮摩托车乱停乱放问题。

综上所述:因抚顺市内取缔共享单车项目,新宾镇内设立共享单车事宜为时过早,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大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整治、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管理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乱停乱放问题,为建设美丽、文明新宾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