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合理种植道地中药材的建议》(105号)答复
浏览:2422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分类

 

编号

105

联系电话

 

代表

姓名

林晓明

承办

单位

农发局

办结时限

730

 

关于合理种植道地中药材的建议

 

 请副县长谷凤威阅示               

                                     2018年1月26日

 

 

 

 

 

 

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林晓明代表:

    您提出关于合理种植道地中药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资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是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重要支撑。保护和发展中药材,对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对于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水分重要意义。

一、鼓励扩大种植规模,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结合我县十三五规划,未来五年内,在稳定原有中药材种植面积的基础上,继续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为解决林药矛盾,我县积极示范推广平地中药材种植技术,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引导农民利用耕地种植中药材,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二、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未来五年内,将按照中药材发展规划,采取招商引资,扶持培育等做法,继续加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推动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

三、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组织。我县中药材合作组织已经初具规模,其中包括中药材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合作组织,目前我县中药材合作组织达到60多家。

四、建立健全中药材产业生产流通体系。应整合资源,扶持中药材企业及专业合作组织扩大经营范围和应对市场能力,在销售环节上建立网络电商平台,紧密联系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形成我县完整的中药材流通体系。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