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0018次'时间:2023年2月20日

孙大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社区办公和服务群众场所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新宾镇有5个社区其中4个不达标(民主社区、建新社区、胜利社区、前进社区)目前正在改造的是:将前进社区和胜利社区搬迁至卉海二期一楼,建筑面积共630平,两个社区共用一个大厅,约投资100万元;民主社区将原来的二楼、四楼进行装修,扩建后面积达到400平,大约投资20万元,这三个社区预计8月份改造完成。建新社区目前正在选址。

我县2021年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将原来的国税宾馆进行改造,面积990平方米,18张床位,探索居家养老模式,现有养员14人,实行封闭式管理,受疫情影响,有些工作无法开展,目前正在试运行。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注!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负责人: 韩志祥        

                二零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