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471次'时间:2023年2月20日

金仙俊、夏勇亮代表:

您提出关于永陵镇二道村、朝鲜族村修缮农田作业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领导非常重视并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就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由于2018年以前永陵镇二道村、朝鲜族村以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按照现行国家政策,高标准农田不能重复建设。您提出关于永陵镇二道村、朝鲜族村修缮农田作业道的建议可用县、乡财政资金解决。如县、乡财政无法解决,我们会继续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尽快解决您提出的问题。

在此,对您提出的提案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承办单位:新宾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负责人:吴学江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