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566次'时间:2023年2月17日

房鑫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违法电鱼现象频发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增强民众的渔业资源保护意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2021年新宾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及各乡(镇)农业综合执法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巡河护鱼行动,对全县自然水域进行巡查,拉横幅、发放宣传单800余份,出动执法车辆400多台次,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违法捕鱼工具进行扣押及销毁,公安派出所移交案件2起、行政处罚4000元。

    1.开展专项整治。新宾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制定了《关于保护我县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打击非法捕鱼活动的通告》,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全年开展《禁渔区》、《禁渔期》专项整治活动,与新宾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打击违法捕鱼活动。

2.加大宣传力度。县渔政部门、各乡(镇)农业综合执法所,深入乡镇、农贸市场,针对性宣传,张贴及宣传《禁渔通告》、《渔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拉横幅、发传单,公布举报电话,让全县的广大人民群众都参与进来进行监督和举报。

3.建立联动巡查机制。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乡(镇)农业综合执法所建立联动巡查机制,已定制巡查方案,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夜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各乡镇配合参与,对我县“《禁鱼区》苏子河流域、太子河流域”进行重点巡查和监督。切实加强对非法捕鱼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

感谢您的建议,我单位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对违法捕鱼的监管和打击,积极履责,保护好我县水域生态环境。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负责人:赵岩

 

二〇二二 年 二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