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057次'时间:2023年2月17日

王园代表:

您提出关于苇子峪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门前公路增加安全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提出建议苇子峪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门前公路增加安全设施。目前,学校门前斑马线已经设置完成。关建议安装监控测速设备,根据《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工作规范》:第13条第4点精神建议,在同一道路同一行进方向的同一路段设置两处(含)以上固定测速监控设备,其间距应在10公里以上。2021 年在距离校园门西1500米处杉松村蛤蟆沟屯路口已经设立监控测速设备,对抚顺来镇方向车辆进行了限制,达到车辆速效果。速带及警示牌目前苇子峪派出所已经联系协调县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警察大队答复将于近期安装。

 

承办单位:苇子峪镇政府

承办负责人:林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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