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180次'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51号建议的答复

金克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上夹河镇徐家村西韩家护村河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均为中小河流项目或大江大河项目,资金均为省以上补助资金,200平方公里以下的小河没有专项资金投入,而且由于河维费的停止征收,县本级财政资金困难,也无资金投入,因此县水务部门无资金解决。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承办负责人:

 

0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