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浏览:27129次'时间:2021年10月8日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该水源地仍有风险隐患未完成整改

二、整改目标

完成2家企业的风险防控措施整改,消除水源环境隐患,有效保障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整改措施

1. 抚顺市铭泽矿业有限公司建设事故池。

2. 新宾县万雄矿业有限公司建设事故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9年,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技术单位和专家编制了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清单,明确抚顺市铭泽矿业有限公司和新宾县万雄矿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抚顺泓丰矿业有限公司)需要建设事故池。因为2座铁矿在2021年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所以县政府县长专题会议决定,由县生态局负责向铁矿下达通知书,告知企业在没有完成风险防控工程之前不准开始生产,企业负责人要做出承诺签字,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送达;同时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生态局、公安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没有完成风险防控工程建设前不得批准企业恢复生产,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监督企业生产行为。万雄矿业和抚顺铭泽矿业分别于2020年11月建设完成了1座1000m3的选矿车间事故池和1座1000m3尾矿库事故池,并在尾矿库两侧建设了截洪沟;2021年4月2家企业还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企业整改工作完成开始生产。

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5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8289609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抚顺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