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
浏览:10268次'时间:2021年4月14日

  4月12日上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督导组,对3个信访举报重点案件进行了现场督办,确保市民投诉问题核查清楚、整改到位。

  自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以来,抚顺市高度重视市民投诉办理工作,坚持重点案件现场督办确保市民投诉问题核查清楚、整改到位。收到转交的案件后,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及时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和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按照规定时间形成答复意见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进行反馈,以边督边改确保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同时,围绕噪声扰民、异味扰民、油烟污染、建筑工地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随意倾倒及焚烧垃圾、毁林占地、污染水源、河道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方案限期解决,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完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并定期开展复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机制,强化督查调度,市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部门边督边改工作每周调度一次,并对边督边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或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县区和部门,市政府将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将依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