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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来源:新宾发布浏览:3354次'时间:2025年12月14日
12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大利主持召开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涌洪、李有功、金毅、高忠,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石磊,县委常委、副县长高升,县政协副主席肇旭,拟任职的县检察院检察长马忠国,县法院副院长柳刚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2025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冯珲同志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关于马忠国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关于接受李富光同志辞去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补选康轶、郑毅、杨吉国为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新宾满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宜的报告》,《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立足人大职能,主动担当作为。要持续跟踪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落实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精心做好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筹备相关工作,广泛听取民意、凝聚共识,为大会顺利召开奠定坚实基础;要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