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美丽的新宾欢迎您!
网站首页
部门信息年度公开报告
新宾县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7712次'时间:2019年3月12日

抚顺市新宾县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18年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十一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 总体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文件精神,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8年,我局同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积极沟通,紧密合作,共送审相关政府信息169条,并全部在政府网站成功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为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财政预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围绕“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以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按照县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及上级财政部门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公开办送审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各项公开工作。及时的公开2018年各部门预算、2017年各部门决算,促进了财政事业的科学、法制、公开化发展。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做好与市局接通的内网的维护工作,确保文件信息的及时收发,并建立了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相连通的视频会议专线。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3件,共计八件。分别为:人大建议118号“关于续建永陵镇下房子村防渗水渠的建议”、119号“关于将红升水库周边七个行政村农药瓶、废电池回收成本纳入预算的建议”、120号“关于改造太阳能路灯的建议”、121号“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122号“关于马架子村安装路灯的建议”;政协提案141号“关于如何利用好农村现有闲置房的建议”、143号“关于助推我县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议”、144号“关于进一步放宽对合作社家庭农场与企业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中药材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产业链条的建议”。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圆满地完成了县政府确定的办理工作目标。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8年政务舆情情况相对稳定,民心网无诉求。

八、依申请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目前,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加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财政干部对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的流程和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等。

(二)整改情况。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以及财政改革重点和热点做好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阳光财政”。

十一、其它应报告事项

Copyright © 2014 XinBi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抚顺市新宾县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建议分辨率:1440*960以上 最佳分辨率为:1920*1080 推荐浏览器:IE浏览器
主办单位:新宾县政务公开办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兴京街28号 电话:55080000 邮箱:xbzwgk@163.com 网站标识码:210422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