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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召开新宾满族自治县巡游出租汽车增加春节附加费听证会公告(第2号)
浏览:2502次'时间:2026年7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关于听证会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新宾满族自治县巡游出租汽车增加春节附加费听证会第2号公告: 一、 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9时 地点:县交通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定价方案要点 为保障春节假期期间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力供给,满足居民出行需求,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适应市场变化,在充分考虑成本调查结论、行业发展状况、居民承受能力、全省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了两个方案: (一)方案一 在春节节假日期间(含调休,以国家公布的节日放假通知为准)增加春节附加费,白天5时(含)至当日22时,每运次加收4元附加费;夜间22时(含)至次日5时,每运次加收2元附加费。 (二)方案二 在春节节假日期间(含调休,以国家公布的节日放假通知为准)增加春节附加费,全天不分时段,每运次统一加收3元附加费。 三、成本调查测算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了我县巡游出租汽车的单车运营成本调查。2025年单车年均载客行驶里程45000.00公里,单车年均运营总成本为90003.55元,单位车辆载客公里定价成本为2.00元/公里。 四、听证参加人、听证人等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 详见附表 (二)听证人 曾繁强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解晓缘 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股长 冯英双 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科员 尹 航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三)旁听人 姓名:崔太炎、刘思彤 职业:机关干部 五、参加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邀请函、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新闻媒体记者持记者证,于7月23日上午8:45前准时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附表: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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