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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国道230线新宾城区段改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浏览:1549次'时间:2025年6月10日
《国道230线新宾城区段改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9t2VI_D5vOUZN9lfhWftg 提取码: 45wp (2)纸质报告书查阅及获取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青年路9号 联系人:白宝君 联系电话:024-55035528 邮箱:785551456@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9t2VI_D5vOUZN9lfhWftg 提取码: 45w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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