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美丽的新宾欢迎您!
网站首页
政府文件-政办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21〕19号    成文日期:2021-6-9 10:18:02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21〕19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秉承新发展理念,落实“追赶超越”定位,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各项指标及服务水平,做到路网更完善,通行更安全,服务更舒适,环境更美丽,体制机制更优化,融合发展更有效,让我县农村公路“建、管、护、运”达到全国领先。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好农村公路 

1.建设项目。2021年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12.7公里、维修改造工程57.7公里,保障农村基础公路网畅通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行“七公开”“三同时”制度,严格实行政府监督、行业监管、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设计监控的“六位一体”质量保证体系,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实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 100%。(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2.生命保障工程。秉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等工程。县乡道和重点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 100%,桥梁安全运营水平显著提高。(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

3.绿化美化工程。结合“七美”新宾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和补植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工作,做好镇街道路和村内道路美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

4.美丽示范路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特色小镇、民俗民宿、美丽乡村、特色产业等工作,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上打造“品牌乡镇”。推进“交通+特色产业”脱贫,建设一批内优外美的旅游观光路、产业致富路、文化特色路。每个乡(镇)创建1条“美丽农村路”,逐步“连线成片”,形成“因地制宜,各美其美”的美丽农村公路网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二)着力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管好农村公路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两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确保管养机构正常运行。进一步落实县、乡(镇)、村三级公路养护责任,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 100%,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全覆盖。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运行机制,做到农村公路管理人员、机构、职责、经费、制度、程序、行为、台账“八个到位”。(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责任。结合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建立能够独立行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职责的监督机构,做到定员、定编,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政府质量监督责任的落实和“六位一体”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牵头单位:县委编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7.全面推行“路长制”。在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设置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全面落实县、乡(镇)、村三级责任,提升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路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8.加强公路环境治理。全面开展全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勤联动的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公路沿线路域环境达到“六个无”,即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杂物、无摆摊设点、无违法建筑物。高标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确保农村公路沿线做到可视范围内“三无三有”,即无路肩边坡种植、无垃圾和堆放物、无有碍观瞻物,有绿化、有标志标线、有路田路宅明显分界。按照“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自然景观、田野风光、历史文化及民风民俗,科学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和补植工作。经常性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水平。(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

9.联合护路执法,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农村公路违法超限运输、损坏路产路权等行为,加强一超四罚管理,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各类破坏、损害农村交通设施行为,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

(三)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护好农村公路

10.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进入农村公路养护市场,提高养护水平。(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推行日常养护规范化。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按道路等级和里程配备养护作业人员,在交通流量较大的县乡道逐步提高机械化养护比例。保持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100%。落实桥梁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制度,加强桥梁预防性养护。定期组织开展路况检测评定,逐步提高农村公路自动化快速检测里程。保持公路技术状况稳中有进。(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加大养护工程规模。逐步提高路面维修比例,消灭差等路,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的周期性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推广养护信息化和科技化。探索建立“四好农村路”综合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养护”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运用农村公路智能管护系统,实现对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全过程科学监管。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通过多种科技手段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的技术含量和工程品质。(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建立联合考核机制。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建设计划规模和补助资金挂钩,对乡(镇)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四)不断推进农村交通运输融合发展,运营好农村公路

15.构建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构建城乡一体、有机衔接、协调融合的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县区公交由公交枢纽逐步向下覆盖周边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交化公路客运以县为单位、以乡(镇)为节点,覆盖各乡(镇);建立乡(镇)公交并延伸到各行政村,基本实现全县公交网络一体化。利用互联网技术,非现金支付等方式,创新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服务模式,精准解决偏远乡村群众出行难题。(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完善农村物流站点。以争创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县为纽带,整合邮政、供销等综合服务点建立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实现农村物流全覆盖。引导和支持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企业入驻乡(镇)客运站、农村公路养护站,实现综合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将结合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目标和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考核,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进展。

(二)夯实各方职责

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凝聚合力,全力推动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县交通运输局是推动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景发展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考核,并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与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开展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并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本级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保障农村公路、农村客货运站场建设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农村公路建设,指导乡(镇)、建制村开展街道建设,并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县水务局负责及时办理农村公路建设料场、按规定加快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严格监督建设过程中弃土、弃渣、行洪障碍物清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工作;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和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

县邮政管理局负责完善农村快递服务网络;

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分局负责按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及时帮助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环评文件审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县供销合作社负责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

创新载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集中展示“四好农村路”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的突出成果,凝聚全社会知路、爱路、护路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文件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起草基本思路

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各项指标及服务水平,做到路网更完善,通行更安全,服务更舒适,环境更美丽,体制机制更优化,融合发展更有效,让我县农村公路“建、管、护、运”达到全国领先。

三、《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

一是提出近三年建设项目。二是对生命保障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美丽示范路工程做出规划。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责任。四是全面推行“路长制”加强公路环境治理。五是联合护路执法,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六是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七是推行日常养护规范化。八是加大养护工程规模。九是推广养护信息化和科技化。十是建立联合考核机制。十一是构建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物流站点。

四、《方案》的创新亮点

该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方职责强化宣传引导等形式对未来三年“四好农村路”工作推进提供必要保障。

文件解读单位: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房广绪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22117


Copyright © 2014 XinBi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抚顺市新宾县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建议分辨率:1440*960以上 最佳分辨率为:1920*1080 推荐浏览器:IE浏览器
主办单位:新宾县政务公开办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兴京街28号 电话:55080000 邮箱:xbzwgk@163.com 网站标识码:210422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