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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18〕18号    成文日期:2018-9-30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18〕18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8年全县燃煤锅炉综合整

                 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九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8年全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此文公开发布)               

                           



                                     2018年全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依据《抚顺市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和《抚顺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43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并网的工作任务和4家集中供热共7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控安装工作任务,完成隆烨化工和南杂木中心粮库3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任务,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1.全面淘汰南杂木工业园区和新宾镇工业园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改造成天然气、电(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等,如果改用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必须配套建设布袋除尘系统。南杂木工业聚集区的拆改任务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新宾镇工业园区的燃煤锅炉拆改任务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南杂木镇政府、新宾镇政府
  配合单位:工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综合执法局
  2.在10月31日前拆除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违法安装的锅炉,改造成天然气、电(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等,如果改用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必须配套建设布袋除尘系统。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旺清门镇政府、红升乡政府
  3.在10月31日前,完成南杂木兴利物业3个小供热锅炉房共4台燃煤锅炉的拆除并网工作。
  责任单位:南杂木镇政府
  配合单位:城建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4.推进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
  10月31日前,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的2台15吨燃煤锅炉和南杂木中心粮库的1台12吨燃煤锅炉完成提标改造工作任务,提标改造后锅炉烟气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责任单位:工信局、粮食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南杂木政府
  5.实施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将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纳入重点源管理,10月31日前,完成7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城建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绩效办、工信局、环保局 、城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法院、综合执法局、供电分公司和有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 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综合协调工作。
  2.建立拆改锅炉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地址、锅炉经纬度坐标。②锅炉有效证明材料:锅炉铭牌照片,锅炉质量证明书、登记使用证等。③锅炉拆除证明:去功能化前后的对比照片、替代过程照片。④新建锅炉有效证明材料:环评审批、锅炉安装或改造监督检验报告、锅炉登记使用证。⑤拆除并网类锅炉要配套替代热源并网方案等基本信息。)。
  3.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强制拆除。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对违法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执行环保处置决定的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加大与供电部门的配合,依据《辽宁省环保厅国家能源局与东北监管局关于对辽宁省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通知》精神,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及违法排污的单位采取停电措施。
    4.强化资金保障,实行政策支持。县政府加大对燃煤锅炉拆除和改造资金的补助力度。依据《辽宁省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奖惩办法》(辽蓝天发〔2017〕4号),有环保审批手续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的,按照2万元/蒸吨标准给予补贴;没有环保审批手续但能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的,按照1万元/蒸吨标准给予补贴;对于在计划外多拆除的锅炉,由县政府根据上述奖补标准予以补贴。同时严格执行市蓝天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锅炉拆除补助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完善锅炉拆改档案和验收管理,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强化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强化舆论指导,鼓励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对实施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附件:1.2018年拆除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单
     2.2018年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清单
     3.2018每年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企业清单
     4.南杂木二级保护区中其他锅炉清单

 
文件解读  

解读:《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解读:

出台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依据《抚顺市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和《抚顺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要求

工作目标: 完成43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并网的工作任务和4家集中供热共7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控安装工作任务,完成隆烨化工和南杂木中心粮库3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任务,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  

重点任务:1全面淘汰南杂木工业园区和新宾镇工业园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改造成天然气、电(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等,如果改用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必须配套建设布袋除尘系统。  责任单位:南杂木镇政府、新宾镇政府
  2在10月31日前拆除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违法安装的锅炉,改造成天然气、电(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等,如果改用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必须配套建设布袋除尘系统。
  3在10月31日前,完成南杂木兴利物业3个小供热锅炉房共4台燃煤锅炉的拆除并网工作。
  4推进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
  10月31日前,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的2台15吨燃煤锅炉和南杂木中心粮库的1台12吨燃煤锅炉完成提标改造工作任务,提标改造后锅炉烟气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5实施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将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纳入重点源管理,10月31日前,完成7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解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李莉

解读人联系方式:550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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