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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21〕1号    成文日期:2021-3-26 8:58:31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21〕1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

自治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我县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并参考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2021年度我县拟计划供应商住用地2宗,面积共8.0857公顷,均采取挂牌出让方式。(详情见下表)

 

 

 

 

序号

地块名称

用途

可供应面积

(平方米)

供应方式

 

1

10号地块1

商住

62827

挂牌出让

2

10号地块2

商住

18030

挂牌出让

合计



80857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文件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政策解读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22日印发了《新宾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 《计划》出台法律依据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 《计划》发布背景

根据抚顺市自然资源局要求,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将计划及政府批复文件上传内网进行公示。

三、 《计划》主要内容

2021年度我县拟计划供应商住用地2宗,位于新宾镇10号方块,面积共8.0857公顷,均采取挂牌出让方式。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刘婷婷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8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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